南平市区高污染车辆局部限行管理公告
www.fjsen.com 2013-09-28 06:31 来源:闽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3年10月15日起,在南平市区朝阳路路段与三元二路路段,全天候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通行。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驶入禁行道路的,将依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给予150元罚款,记3分。
本公告对摩托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用途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南平市环境保护局 南平市公安局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南平市国资委
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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