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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真不该

www.fjsen.com 2013-08-29 09:2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不断有市民前来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

东南网(记者 林张清 施柳清 通讯员 彭谢涛)近日,接到不少市民反映,入夏以来,每天有众多人在延平区安丰水厂取水口处洗澡游泳,不仅严重污染饮用水,还会危及自身安全。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还立有一块警示牌"保护饮水源,禁止游泳",但却视而不见,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保护机制。

昨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来到位于建溪河畔延平区安丰自来水厂取水口处一级水源保护区看到,本该有围网的地方出现了三十余米的缺口,围网不知去向,缺口旁还醒目的竖立着"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游泳"宣传牌。从缺口往下,看到已被人为踏出一条通往河边的小道,并且已有四五十人在取水口处游泳。在此期间,不断有人从城内自驾汽车或摩托车来此游泳,这些游泳者们对路边"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游泳"宣传牌视而不见。

记者从前来游泳者口中了解到,他们中多数人知道取水处不准游泳,但是市区内没有更适合游泳的场所,这里已成为他们多年来游泳锻炼的地方,游泳池内的水脏并且地方小,不能满足他们游泳锻炼的需求。当问及是否知道游泳会污染饮用水源的时候,他们众口一词,认为真正的水源污染应该在上游,而非几个人的游泳所能导致,在此游泳并无不妥。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陆续又来了二三十个游泳者,据游泳者称,每天一般会有一百多人在此游泳。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了解到前天上午南平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市给排水公司、市环境监察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系会议,研究商讨如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监督力度及宣传禁止市民进入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的整治措施。提出环保部门负责将对安丰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增补三面"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游泳"等告示牌,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330米围网破坏处进行修复;给排水公司在取水口处设置喇叭,向市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自觉保护饮用水源的安全(从每日下午4时至6时进行滚动宣传);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局等部门派员从即日起联合组成巡查队深入现场开展宣传和劝阻工作。对劝阻不听、屡教不改入水游泳者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八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林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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