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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守红线 绿染山城千层翠

2018-01-02 10:42:07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林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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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南平地处福建北部、闽江源头,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林木蓄积量占全省1/3,“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是南平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与品牌之一。

身处绿色福地,如何主动作为,助力绿色发展?2017年12月28日,南平市检察院召开生态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矗介绍了南平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情况。近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紧贴南平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战略部署,主动把检察工作置身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紧守生态红线,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为建设绿色南平、生态南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监督,遏制生态领域犯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何守住这“金山银山”,遏制生态领域犯罪是关键。长期以来,南平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不断加强专业化监督。

2014年初,南平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绿色发展战略,优化检察权职能配置,将全市林业检察机构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机构,新更名的生态资源检察机构,职能由原来办理涉林刑事犯罪扩展到了打击破坏环境、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水产资源等新类型领域,实现了从单一到全面的升级,进一步扩大了生态领域犯罪监督范围。

“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应当不断加强夯实。要确保法律监督落到实处,尤其是侦查监督。”王矗介绍,在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还注重发现案件背后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渎职、失职线索,深挖职务犯罪案件。2016年以来,南平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向自侦部门移送线索23件,自侦部门立案8件15人。

环境保护,从源头预防隐患

非法采砂、毁林种茶、盗砍盗伐……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生态资源管理和林区治安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针对这一情况,南平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生态保护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

政和县检察院与林业、水利等行政部门签订联防共保协议,将该县14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及景区作为监督治理重点,突出景区、林区综合治理;光泽、浦城县检察院加大保护“母亲河”力度,重点监督非法采砂,督促水利、国土等部门加强依法履职;武夷山市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打击毁林种茶”“整治违规开山”等专项行动,共整治违规复种茶山4500余亩,拔除茶苗近130万株,有效遏制了武夷山毁林种茶现象的蔓延。

此外,为延伸监督触角,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执法办案,实行“定点+巡防”工作常态化,在全市设立乡镇、林区、景区派出检察室、生态资源检察联络点13个。“下一步,我们将与南平市水利局对接,成立派驻河长制检察联络室,并派驻检察联络员,为闽北涉河涉水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王矗说。

生态修复,延伸恢复性司法

每一个涉林案件的背后,都会留下一个“伤痕累累”的山林,单纯地对违法者判刑处罚金,并不能拯救受伤的生态。如何让“倒下”的山林重新立起来?南平检察机关建立了涉林案件补植复绿工作制度。

在“补植复绿”工作的启发和带动下,南平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注重打击与保护并举,将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广运用,积极探索从森林延伸到土地、环境等领域的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模式。

延平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林业局、环保局、财政局共同签订《关于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生态修复机制实施办法》,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全面推进生态恢复性司法,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建阳区检察院坚持打击水环境资源犯罪与水生态修复并举,为水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河长制提供司法保障;武夷山市检察院与法院共同制定《在办理林业刑事案件中全面实施“补植复绿”的意见》,将“补植复绿”的成效作为量刑的重要依据……

“生态环境的保护,除了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还要依靠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王矗介绍,为全面总结近年来南平生态检察工作成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经过一年多精心打造,倾注多方心血的武夷山市检察院生态展厅于2017年6月6日正式揭牌开展。“希望通过生态展厅,让大家对武夷山生态环境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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