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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乱放害人不浅 爸爸图方便违停害女儿受重伤

www.fjsen.com 2013-09-21 07:31  陈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桥上停车 害残乘客

杏林大桥上紧急停车,却不打闪光灯、不设警告标志,结果害一乘客九级伤残。

2012年2月22日中午,洪司机驾驶小货车行驶在杏林大桥上时,货车突然没油了。无奈之下,洪司机只好把车辆停放在杏林大桥东侧的紧急停车带上。

但是,他停车时,并没有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没有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当时,随后开过来的另一辆货车一不小心就撞了上来。这一撞,导致两车损坏,也造成另一辆货车的乘客小姚九级伤残。

经交警认定,洪司机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他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近日,受害者小姚起诉要求两位货车司机支付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6万元。经法官主持调解,小姚获得20万元的赔偿。

货车违停 害残车手

因为货车一次违停,摩托车手汪某落下了十级伤残,违停的货车车主也被起诉遭索赔18万元。

今年5月份,汪某醉酒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载着朋友小陈行驶在杏林路上,结果不慎撞上停在路旁的一辆轻型货车。撞击后,两车损坏,摩托车手十级伤残,乘客小陈也受了伤。

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车主薛老板违章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要承担次要责任。

由于事故导致汪某十级伤残,近日,汪某与小陈一起状告薛老板,共索赔18万元。经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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