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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婆”李宝华案已受理 非法集资总额近30亿

www.fjsen.com 2013-08-12 07:0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案件回顾]

李宝华曾被称“女强人”

李宝华幼年家境贫困,后来出外打工,21岁因诈骗在广东被刑事处罚。

2006年,她突然衣锦还乡,开办了明大集团。明大集团在当年,可谓是“风光无限”,投资了多个行业,包括房地产、休闲娱乐产业、仓储物流业、汽车租赁、花艺设计、餐饮等行,还相继成立丁俊晖台球俱乐部、水晶之约KTV、有着“富婆会所”之称的厦门馨名媛女子私人会所,自称资产达几十亿元。身兼明大集团总裁的李宝华,还曾一度被冠以“女强人”、“传奇人物”、“成功人士”。

2011年,李宝华经营的“水晶之约”突然倒闭,“富婆会所”也遭债主打砸。这一年,种种迹象表明李宝华已经撑不住了,而李宝华也已经人间蒸发。

大批债主向李宝华追讨债务,终让她的巨额非法集资事件曝光。2011年12月,泉州警方以李宝华涉嫌诈骗正式立案,并对其进行上网追逃。此案中,凌如发是李宝华的主要“帮手”。据报道,李宝华在香港买房时,认识了凌如发。之后,李便让其假扮香港富豪李嘉诚的私生子。许多债主误信了凌如发的身份,才把钱借给李。

2012年7月5日,李宝华在上海被泉州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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