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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无名氏”被撞亡 事过半年赔款无人领?

www.fjsen.com 2013-08-09 08:53  陈盛钟 戴艳芳 庄丽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剩12万赔偿款由法院代管

城厢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经过警方多方查找,至今未能查明和确认受害人的具体身份及家庭住址,受害人亲属也一直未出现。于是,该男子被定性为“无名氏”。

而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肇事司机吴某的家属及时向公安机关交纳了事故委托金11万元。后来,警方从该笔款项中提取支付了这名“无名氏”男子的丧葬费等4万多元。在随后的法院审理过程中,吴某又向法院预交了赔偿款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负事故主要责任,因吴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确有悔罪表现,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目前,吴某缴交的款项中剩余的将近12万元,由当地法院暂时代为保管。

□小贴士

“无名氏”事故索赔由谁来代理

交通事故中,撞死了不知姓名的流浪者,除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外,无人认领的流浪者是否也应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

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的范律师告诉记者,在近年来替无名氏维权的案例中,民政部门所获得的支持最多。民政部门在收到赔偿款后,应当履行公告程序,以期能够寻找到死者亲属或者权利的继承人。如果经过一段时间仍然无法找到,应纳入救助基金统一使用和管理,用于社会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如这期间权利人出现,民政部门则负有返还的义务。

 

责任编辑:郭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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