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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五保户补助款 乡镇干部被公诉

2018-07-30 08:09:00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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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五保户申请补助款却悄悄截留一部分收入自己囊中。近日,延平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郑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郑某某任延平区某乡镇民政办主任、扶贫办主任期间,负责申报和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郑某某对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刻意隐瞒补助款总额和发放方式,通过部分截留的方式,共骗取16户五保户补助款90200元。

延平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向延平区法院提起公诉,认为郑某某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标准,具有诈骗优抚款物和老年人、残疾人财物等情形,属其他严重情节。延平区法院采纳公诉意见,遂作出以上判决。(徐维莉 吴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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