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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老”消费问题多 维权意识要加强

2018-03-19 08:44:43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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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动

去年以来,老年人消费教育引导持续深化。延平、建阳区消委会开展消费维权进老年大学活动,宣传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建瓯市消委会设立老年人消费维权宣传服务站,开辟老年人消费投诉温馨通道。光泽县消委会在止马、寨里两镇设立“老年人维权岗”。松溪县消委会设立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维权岗,对严重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典型案件追查到底。政和县消委会把老年人聚集的药店、广场作为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老年人消费教育,为老年人撑开维权“保护伞”。

维权提醒

勿信口头承诺 注意保存证据

老年消费者要特别注意,不要盲目相信保健品所谓的“功效”、“疗效”,多向专业人士请教,不要被小利益诱惑,被伪专家迷惑,理性购买保健品。同时,一定要注意,勿信口头承诺,注意保存证据。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证人证言、商家的宣传资料等进行举证。另外,建议老人在购买保健品等大额消费前,应多征询医生或子女意见,这是老年人防骗最有力的防线。(林奥 唐自萍 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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