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南平频道> 南平新闻 > 正文

顺应百姓期盼 把法立在民众心坎上

2017-11-29 08:26:07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市容和环境卫生关于城市形象,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随着“百日攻坚”和“四比六促”活动的推进,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但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新要求,对城市功能品位和生活质量有了新期待。

南平市顺应百姓依法治理城市的期盼,今年5月24日,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事项被增列进立法计划,5个多月后,《南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立得住、行得通,符合民意民愿,受到广大市民点赞。

直面市容短板

破局多年沉疴

“南平城区最脏最挤的一条街终于变样了!”27日,一位市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出三张图片,并发出这样的感慨。这组拍摄于延平区四贤街,工人正在拆除两旁店面雨披的现场图片,获得了许多朋友的点赞。

“拆了更好,不拆安全隐患大,平时整条街常被挤得水泄不通,一旦有事消防车救护车都进不来。”在四贤街开了十几年店铺的林阿姨,去年花了数千元给店铺搭了一个两米多长的雨披,虽然看着自家刚做不久就被拆的雨披她心疼,但对于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这项举措,却是十分支持。

延平区四贤街紧邻昼锦市场,作为城区最大的综合性市场之一,昼锦市场运营至今已经20余年。“市场和街道混合在一起,街道两旁店铺违章搭盖、店面外溢、雨披延伸两三米长,占用了2/3的人行道甚至街道,有时人多通过都很困难,更别说车辆了。”一直以来,四贤街的安全问题是延平区昼锦社区书记刘瑞萍心中一块大石。

“以前,我们整治四贤街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如今《办法》出台后,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三)项、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们执法部门可以对破损、陈旧的户外设施进行拆除。”市城管执法局四鹤大队副大队长关晋斌告诉记者。

据悉,此次四贤街整改用时4天,拆除面积近万平方米,涉及150多户商铺,共出动8个班组600余人次,清理建筑垃圾95车。

“拆除之后,这些商铺的外立面店招外观将进行提升。”四鹤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陈珑告诉记者,随着四贤街白改黑,设置交通标志标识,昼锦市场内部经营环境也将升级改造,还延平市民一个干净整洁的四贤街。

“这些广告牌很多都生锈了,年久失修,拆了后阳光好、空气更流通了。我们市民买菜都更方便了。”听说四贤街还将有更大的变化,市民徐大爷十分高兴,“我在四贤街住了十几年了,当然盼着四贤街越来越好,希望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将四贤街长效治理下去。”

《办法》人人参与 宣传精准到位

“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是一部实体性法规,与我们大家的生活密切相关。这部办法制定了具体行为规范,如果违反规定,则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27日,在延平区实验小学读书的小郑带回家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信中对《办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说明,要求各位家长当好表率,共同遵守《办法》内容。小郑的父亲郑重地在这封信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他说,自己在解放路经营着一家店铺,《办法》中很多规定还得认真学习,不要给孩子作出错误的示范。

11月1日以来,延平区教育部门通过组织中小学校开展的“大手拉小手”活动,教育学生养成遵章守纪、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发放《致家长一封信》32000份,进而引导家长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凌晨4点夜巡大队对两街两巷进行巡查,未发现占道经营摊点。”28日凌晨,南平市城管执法局夜巡大队黄华在“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微信群内发出这样一则消息。

创城以来,南平市相关执法部门组建了多个微信群,一线执法人员等在群里发布综合整治、日常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动态信息。让他们感受最深的,便是《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市民对执法人员依法整治不文明行为的支持。

“《办法》实施以后,内容非常详实,责任区划分细致,我们管理也将更加规范。”市城管执法局水南大队曹文杰告诉记者,他们在江南社区、横排社区进行宣传时,大家都表示很支持,有些还详细询问了饲养宠物、油烟污染等将如何管理,法律法规健全了,就能对不文明行为立规矩,也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在采访中,许多市民说到,近日通过各种媒体和社区、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了解到《办法》实施,表示十分支持。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有碍我们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都要受到这部法律的制约,我们作为城市的一分子,一定要以身作则,希望人人都能参与进来,依法管理我们美好的城市。”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南平要闻
更多>>南平民生
  • 新闻图片
  • 生态南平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