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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文化之源 守望精神之园 ——南平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炼成记

2017-09-02 08:39:12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吴杨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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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定则 直面问题找举措

制定出满足发展所需、符合民心所向、能够解决问题的务实管用的法规,是立法人及其参与者一致的追求。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没有现成的路可走,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那就做探路者,想出、问出、走出南平的立法路径和立法模式。南平标明了“三要”高线,划出了“三不能”底线,在留白空间里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要实际,不能拍脑袋定。制定这部法规要解决什么问题?用事实说话,拜问题为师!座谈、看点、查资料……不论是人大,还是政府,都始终坚持“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早在立项和起草阶段,就对朱子文化遗存保护存在的问题来了个大摸底。“牵牛要牵牛鼻子”,抓住突出问题加以解决,在结构、内容上倾斜。干什么、谁来干、怎样干,改善这个闭合系统,就扭住了“牛鼻子”。建立“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运行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实行“一份名录、两类保护”的推进措施,搭建起了整个法规的主体框架,构建了法规制度的“四梁八柱”。

要实用,不能闭门造车。整个立法过程,南平走的都是群众路线。2次网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16场征求意见会,开通基层立法联系点这趟民意直通车征集“第一手”资料……线上+线下、听取+反馈、探讨+研究,问题矛盾找到了,办法举措出来了,争议分歧消减了。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听民声、纳民意,共识在一滴滴凝聚,智慧在一点点累积。在一次次的激烈讨论后,“开发利用是保护传承的有效途径,合理利用本身就是一种保护”成了共同的呼声;将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保护性利用”等经验,上升到了法规层面得以巩固。

要实效,不能钝刀割肉。立法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既要埋头苦干,也要抬头巧干。南平有什么好方法?出门,看看别人怎么做。厦门、泉州、三明,山东、山西、安徽,……借鉴他们立法的有益经验,吸纳他们历史遗产保护的成功做法;开门,听听专家怎么说。为法规建立了专属的立法专家库,吸纳24名市内外专业人士为立法“把脉”,提供论证和咨询;登门,问问省上怎么看。整个立法过程始终同省人大保持密切沟通,多次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意见,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委员和省直有关部门对法规草案进行论证,有效解决了立法工作中的问题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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