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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撞倒老人 调解力助和睦

2017-06-06 17:28: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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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一般矛盾纠纷,更容易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调解员在促进邻里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近日,通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幼儿撞倒老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握手言和。

5月的一个中午,陈女士4岁儿子小峰在小区内玩耍,奔跑时将年过八旬正常行走的杨老太撞倒,当即陈女士就将杨老太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后经医生诊断为腰部骨折。双方因赔偿金额发生纠纷,无奈之下杨老太的家人来到通泰司法所反映情况并申请调解,要求小峰的监护人陈女士承担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受理杨老太家人的调解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展开调查,联系了小峰的母亲陈女士。陈女士表示不能由自己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自己孩子年幼贪玩撞向杨老太,杨老太没有及时躲避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其次,由于社会碰瓷事件频发,对于医疗费用方面自己心存顾虑,因老人有高血压、心脏病等老毛病,担心杨老太及家人将与撞伤无关的治疗费用也让其承担;再则希望能一次性把赔偿问题解决,如果后续一直产生费用,自己也无力承当。

此次纠纷当事人一方是年仅4岁的幼儿,另一方是年过八旬的老人,真正的矛盾双方是幼儿的父母及老人的子女。一方对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表示不信任,更担心会没完没了,希能一次性能把事情解决清楚;而另一方则认为对方态度不诚恳,一直在逃避责任,不肯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不同诉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向双方进行了阐述说明,并劝说双方要本着邻里和睦的原则来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友好互谅的邻里关系,更是以详细的住院费用清单来消除陈女士的疑虑。

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由陈女士赔偿杨老太因腰部受伤引起的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双方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就此了结。至此,这场持续了十多天的孩童撞伤老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终于圆满解决。(吴汉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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