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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肇事 朋友帮其顶包双双获刑

2017-02-16 17:34: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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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9日9时许,李某(已判决)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从南平市建阳城区水东往建阳火车站方向行驶,途经崇阳北路晚安家具路段,在进行左转弯掉头时其所驾车辆与陈某华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相碰,造成陈某华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陈某华当即报警。李某因无证驾驶担心被处罚,便打电话让其朋友童某到现场。童某到达现场后,看到陈某华躺在地上双脚不能动。李某告知童某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让童某顶替其为肇事司机,童同意。民警到现场后,童某向民警表明其系肇事司机,并在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后,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确认,李某则在现场旁观。当日下午,童某去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看望陈某华,得知陈某华腰椎受损。

次日,童某在接受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在地图中查看民警询问时亦做了其系肇事司机的虚假陈述。同年3月30日,民警再次对童某进行询问时,童某才如实交待。随后民警通知李某至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李某在民警的教育下如实交代了其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2016年7月21日,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建阳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童某明知他人犯罪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童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李芳杰 蔡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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