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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公安部门发出首张居住证

2017-01-17 09:03: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吴杨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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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的居住证

1月16日下午,在政和县开店的江西籍刘女士,从政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社区民警手中接过新办的居住证。这是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以来,政和县公安部门办理的首张居住证。

刘女士是江西省南康市人,在政和县开个体店十余年。为了能享受当地的各项服务,去年12月,在《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实施后,刘女士主动到县公安机关申领。当天,政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将办好的居住证上门送到刘女士的店铺。

据民警介绍,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下列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就业、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人才优待,老年人、残疾人优待,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据了解,在政和县居住并办理暂住证登记半年以上,且符合法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交相关证明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余长青 李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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