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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美丽乡村 护航生态文明

2016-10-24 09:01:45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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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地调查,我们体会到南平市检察机关服务美丽乡村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浦城县检察院‘四位一体’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有举措,有做法,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省人大代表林光磊说。10月20日,南平市检察院邀请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到浦城视察检察机关举行的“服务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清新美丽新南平”主题活动。

三级人大代表对浦城县检察机关生态资源检察工作进行视察,实地察看浦城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展厅、警示教育基地和挂点村富岭镇大水口村,并听取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开展生态资源检察工作的汇报,代表们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美丽乡村及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南平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南平战略部署,主动把检察工作置身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服务南平绿色发展大局。2015年以来,全市生态资源检察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5件17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8件142人,不批准逮捕29人,追捕25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73件532人,经审查决定起诉340件476人,不起诉36人,追诉23人。探索推进的生态资源检察“一县一品”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浦城县检察院为更好地对接上级检察机关及县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为保护浦城生态环境资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立足检察职能,于2013年成立生态检察服务小分队,积极探索构建并不断充实完善“打击、预防、维稳、宣传”四位一体生态检察工作机制。通过全方位依法履职,2015年,全县生态资源领域刑事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49.5%,林区治安环境进一步稳定。

近年来,浦城县检察院还多次联合县法院、环保、农业等部门探讨生态修复举措,联合浦城县法院开展“保护三江源,改善水环境”专项活动,促成一起环境污染案被告人出资10万元购买鱼苗用于增殖放流,积极落实“恢复性司法”。

“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两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机制和理念都紧跟时代,并创新地开展了这项工作。”除了对两级检察机关生态资源检察工作交口称赞外,代表们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浦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建军希望检察机关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关键作用,并以群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从严打击对百姓关注的涉及民生的生态案件。 (徐赵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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