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南平频道> 南平民生 > 正文

投资“项目”赚大钱 多人陷诈骗迷局

2016-10-17 09:26:00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有熟人”“内部关系”“数千万元投资的项目”……这些词汇似乎成为了“品质”的保证,政和县的陈某某,便通过这些伪装,诈骗多人钱财。近日,政和县人民法院以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不少手上有些存款的市民,会想通过理财产品获取更多利息,于是一些不法分子便开始觊觎这些钱。

2015年年初,陈某某采取“集腋成裘”的方式,开始兜售他的“宏伟蓝图”。他将自己包装成为大型工程项目承包人,并谎称通过内部关系拿到了约四 千万元的某市楼盘绿化工程及某市体育场的苗木工程,游说他人入股成为项目股东,并以工程需要交纳审核费、垫付工程资金等方式,骗取钱财。七名受害人中,分别被骗1-3万元不等,陈某某共骗取赃款11.2万余元。

政和县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前述判决。 (袁玉娟)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陈某某的欺诈行为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更需要警醒的是广大市民。中国是法治社会,凡事须依法而行,“有熟人”、“内部关系”……但凡涉及到这些字眼、词汇,都应当提高警惕。如本案,如果数千万的工程项目真实存在,理应按照法定程序选定承揽方,如果仅仅通过有熟人、内部关系,而不考虑承揽方的资质,那么这个项目本身就有问题,入股的风险可想而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南平要闻
更多>>南平民生
  • 新闻图片
  • 生态南平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