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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超速被拍泄恨 顺昌一男子毁坏测速仪获刑

2016-10-16 11:30: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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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超速被拍的信息怎么办?一般人缴了罚款、扣了分下次注意就是了。闽北顺昌县一男子却是玩起了另一种套路,在收到超速行驶机动车的违法信息短信后,他居然跟高速公路测速仪较上了劲,将测速仪故意毁坏以泄恨。仅仅3天之后,犯罪嫌疑人吕某赐就被建瓯市刑侦大队反诈骗专业队民警抓获。日前,被告人吕某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47岁的吕某赐是顺昌县人,原是顺昌县某采育场职工,下岗后从事个体运输职业。4月份,他应聘到福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当货车驾驶员,经常往返于京福高速和京台高速运送柴油。

5月16日,吕某赐收到高速交警发送的机动车违法信息短信,提示其在京台高速1755km+100处发生超速12%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扣6分。此前,他已经被扣了3分,如此一来,12分很快就会被扣光,这肯定要影响到他继续开车,自然也会影响到他的收入。

收到这个信息后,吕某赐心里别提多恼火了,就产生了将高速测速仪毁坏泄恨的想法。5月22日中午,吕某赐再次经过京台高速该路段时,就在这个测速仪附近停车,随后用脚踢踹高速护栏,将用铁链固定在护栏上的便携式移动测速仪踢下来,并搬上车,随后扔到建州服务区附近的路边绿化带内。同车的驾驶员劝他将测速仪送回去,吕某赐执意不听。

当天下午,吕某赐从福州驾车返回该路段时在建州服务区停下,找到之前丢弃的测速仪后在建州服务区附近一高架桥下面挖了一个土坑将其掩埋。掩埋之前,他又用一块石头将测速仪砸坏。

22日下午6时许,高速交警建瓯大队民警巡逻至该路段时,发现测速仪不翼而飞,查找无着后向110报案。

接到报案后,建瓯市刑侦大队反诈骗专业队民警走访知情人,调取附近视频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吕某赐,并于5月24日上午在三明市某高速收费站将其挡获。经审讯,吕某赐对其故意损毁测速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天,吕某赐被刑事拘留。

在诉讼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吕某赐与高速交警及测速仪生产厂家达成调解协议,自愿承担这台被毁坏的便携式移动测速仪的维修费、检测费和邮寄费等共计6.6万余元。同日,吕某赐将6.6万余元打入厂家账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吕天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亦自愿认罪,且主动支付了被毁坏财物的修复费用,减少了被害单位的损失,故依法可对被告人吕天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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