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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尾随夜行单身女 猥亵后抢手机获刑

2016-08-19 10:57: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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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8日23时许,黄强(化名)在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小学附近见邱某(女)身穿裙子深夜独行,便一路尾随邱某直至某超市旁一居民楼的四楼楼道处,从背后将邱某所穿裙子掀起,强行抓摸邱的臀部,邱某大声呼叫反抗并将黄强左手手腕咬伤。此时,黄强见邱某手中持有手机,又迅速抢走手机后逃离现场。

建阳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强为满足个人淫欲,强制猥亵妇女;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抢夺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黄强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刘红 李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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