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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债不还竟买车 触犯刑律后悔迟

2016-08-08 10:19: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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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在浦城男子姜某的眼中确不是这么回事。一笔4万余元的赔偿款,拖了五年多都不还,竟还买了新车,玩起失踪,欠款一拖再拖。

姜某是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自2011年4月判决生效后其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浦城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姜某所在住所,因姜某长年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而未果,又因姜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4年7月,经申请执行人郑某申请该案被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询到姜某于2014年3月新购置了一辆雷诺科雷傲小型汽车,价值二十余万元,随即对该车辆予以查封,并向南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因该车查找不到而未被实际控制,案件执行被迫陷入泥淖。

如此“老赖”实在可气又可恨,基于被执行人姜某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的事实,浦城法院于2016年6月2日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后将姜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趁此时机,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姜某的亲属,晓之以利害关系,让其动员姜某投案自首,履行判决。在强大的执行威慑面前,姜某终于明白自己因违法拒绝执行摊上了“大事”,通过亲属表示会履行判决。于是,执行法官于8月1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姜某同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本息共计55000元。次日,被执行人姜某的妻子将赔偿款本息55000元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郑某。至此, 一起“老赖”长期拒不履行义务的“骨头案”成功执结。该案的民事执行部分虽然执结完毕,但姜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刑事程序并未了结,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庄严的审判,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被执行人对生效判决表现出满不在乎和对诚信二字无视的态度,让人惊讶,认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顶多被处以行政拘留,最多蹲个15天就出来了。在此友情提醒“老赖”:欠钱不还,一样是要坐牢的!(朱丽 姚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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