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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法院首次召开刑事案件庭前会议

2016-08-04 16:32: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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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4日讯 (本网通讯员 季清惠)为全面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8月4日,浦城法院针对被告人叶某某、叶某非法采矿罪、脱逃罪一案召开庭前会议,这是该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首次召开庭前会议,确保了刑事庭审优质高效的有序进行。

该院在审理被告人叶某明、叶某非法采矿罪、脱逃罪一案期间,被告人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申请证人出庭及重新鉴定的申请。由于该案非法开采建筑用砂时间长,破坏矿产资源价值大,证人众多,且在当地社会影响较大,舆论高度关注。为此,浦城法院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此次庭前会议,让控、辩双方零距离交换意见,

在庭前会议上,公诉人、辩护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对是否要重新鉴定及证人出庭情况进行了意见交流,解决了对证据的程序性争议,法官还就是否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否提供新的证据、辩护人是否有非法证据需要排除等问题询问了公诉人、辩护人的意见。公诉人、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罪名积极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进一步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及基本观点及辩方对控方主要证据的意见,为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一举措一方面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提高庭审效率;另一方面通过证据的展示,可以让控辩双方充分进行沟通、了解证据,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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