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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男子为打猎改装射钉枪 被判非法制造枪支罪

2016-06-20 15:44: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杨斯羽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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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本网通讯员 李芳杰 刘红)2014年9月,邱某旺想改装射钉枪用于打猎,遂到南平市建阳区川粤明珠楼下一五金店购买了一支射钉器,又到北门一废品店购买了一根钢管。后邱某旺到莒口镇茶布村的余捷修车店找到余某(另案处理),将套管和钢管交由余某帮忙焊接,之后邱某旺将焊接好的套管和钢管套在射钉器上完成对射钉枪的改装,并将改装好的射钉枪留下来自用。经南平市物证鉴定所鉴定,邱某旺改装的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的非军用枪支。

2015年2月10日,邱某旺主动到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投案,并将改装的射钉枪上交,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建阳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其符合施行社区矫正条件的调查评估意见,建阳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邱某旺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邱某旺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扣押在案的射钉枪改制枪一支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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