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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用法治力量守护南平之美

2022-03-10 09:02:11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温柳婷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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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4次点名福建法院工作,其中,南平法院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及“碳执行”案件受到肯定。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对绿色可持续理念的执守背后,是关乎人类长远发展的智慧与求索。而在南平,这份智慧与求索化作一个个持续完善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生动实践,守护着这里自然之美、万物和谐。

从保护百处水源点,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到守护千里河岸带,制定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再到呵护万顷绿地网,制定城市绿地管理办法……在生态立法的具体实践中,南平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立法的指导原则,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发挥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精准细化、可操作性强的优势,将一批涉及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使其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南平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2年立法规划》中,生态立法项目接近总数的一半。

目前,南平已完成包括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在内的5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具有南平特色的护山、护水、护绿、护大气等生态环保法规体系逐步构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生态环境问题是系统问题,且对于其具有的长期性、复杂性、专业性、群体性、尖锐性等特点,南平市不断深化府院联席会议、案件咨询、多元调解、跨区域协作等机制,并通过强化环境问题联排、矛盾纠纷联调、巡回审判联开、法治宣传联推、工作信息联通、司法保护联动、亮点品牌联创等,着力构建生态司法多元共治格局。

南平法院出台全方位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升级生态司法“南平模式”,生态审判从刑事拓展到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多个领域,生态修复从补种复绿拓展到“碳汇”认购、增殖放流等多种方式,生态保护从单一主体、特定领域拓展到多方协作、跨域协同的联动模式,与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四地法院建立司法保护闽江、敖江流域联席会议制度,签署合作协议。

在全面履行生态检察职能上,南平积极打造“依法严惩、恢复司法、公益诉讼、综合治理”“四位一体”生态检察南平样本。去年5月,由南平倡导发起,福州、泉州、三明、龙岩和宁德等地市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的闽江流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在武夷山启动,并共同发出了“携手共护闽江母亲河”的武夷山宣言。

2017年以来,全市共审结涉生态环境案件2943件,其中,刑事案件1193件,民事案件1103件,行政案件(含非诉)647件,依法惩治污染环境、滥砍滥伐等涉生态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1846人。南平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以认购“一元碳汇”的方式作为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实践。全国首例破坏生态公益诉讼案、闽浙跨省倾倒固体废物重大污染环境案等成功审结,全国首份跨省协作生态保护检察建议由武夷山市检察院和江西铅山县检察院联合发出。

构建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普法宣传教育也是其中重要一环。“这是我第一次观看露天庭审,很受教育。”武夷山法院到案发地集中公开宣判毁林种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时,当地群众如此感叹。

深化生态普法,让生态理念深入人心。南平市创新实施“1121”精准普法,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加强对生态领域普法需求的分析研判处置,法治宣传教育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网络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组织旁听庭审……沉浸式、多样化的普法宣传,更好地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法治意识。目前,全市已有超过七成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了巡回审判。

此外,南平还进一步拓展生态普法宣传教育平台,全市两级法院立足地域特色建成“一县一品”的生态环境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其中延平、建瓯、光泽3个基地获评“全省生态环境司法十佳体验基地”,在武夷山检察院设立的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福建七大特色检察展示平台”之一。

法治建设,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南平将在持续改革创新中不断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以法治力量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吴建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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