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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出台

2021-09-05 09:02:02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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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记者从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平市日前出台了《南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7%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同时,坚持梯次推进、突出重点,地域范围上优先治理水源、流域、黑臭水体“三周边”,高速高铁“两沿线”,以及旅游重点村、乡村振兴试点村“两类重点村”。

《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在重点任务、实施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行动计划》要求,各县(市、区)要坚持规划引领,及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订工作;合理制定各年度计划,落实“一县一规划、一镇一方案、一村(自然村)一设计”,策划生成项目清单。

坚持精准治理,灵活组合“纳厂、集中、分散”等技术路线,重点借鉴推广省级碧水保卫战典型案例中的镇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设备,突出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对已开展治理的村庄,有序分批实施提升改造。

坚持建管并重,按照“一次建设、长久使用”原则,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实现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坚持统筹推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河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含乡镇)污水厂网建设、农村户厕改造等协同推进。

坚持多元共治,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各方力量,推动项目落地,加强日常监督。

坚持成效导向,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依托省生态云平台“绿盈乡村”模块与南平市金山银山平台,实现任务在线调度管理、问题及时转办督办、整改限期落实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

《行动计划》强调,要积极推行“一体化”运营模式,坚持整县推进,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林奥 王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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