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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中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历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2020-08-31 10:59:36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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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十几天就拿到钱,真的太感谢法院了。”8月24日上午,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2003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嵇某如(江西籍)领到7.42万元执行款后难掩心中喜悦。

2003年,被告人林某、丁某、单某平在延平区某台球室与被害人嵇某泉(申请人嵇某如的儿子)发生争执,三名被告人击打被害人嵇某泉,将其头部往台球桌上猛撞,致被害人嵇某泉死亡。2004年,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丁某、单某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名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嵇某如、刘某珍(被害人的父母)费用合计12.0294万元,由三名被告人按4:3:3比例赔偿,并负连带责任。

2010年,被执行人丁某、单某平为获得减刑假释,其家属与申请执行人就有关附带民事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和解,双方以赔偿3万元达成和解协议,并出具谅解书;案发后至今,被执行人林某为获得减刑假释,其家属共赔偿申请执行人4.82万元。

今年8月12日,申请执行人嵇某如在江西丰城市白土家镇、村干部带领下赶赴南平市,以三被执行人尚欠款项8万余元未赔付为由申请执行立案,南平中院受理了此案。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迅速开展执行工作,并通过全国“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将三名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支付宝及微信网络资金予以冻结,倒逼三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还款事宜。

案件处理中,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夫妇因儿子早逝,家中失去生活支柱,经济十分困难,刘某珍常年患病在身,行动不便,属于江西省的特困扶贫户,夫妻二人对这笔款项需求迫切。被执行人林某称其已履行自己份额的赔偿责任,不应再赔偿;被执行人丁某、单某平也认为其债务已清偿,并提交了十年前其父与申请人夫妇达成有关赔偿的和解协议。

针对调查分析情况,执行法官多管齐下,细化执行方案,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其所在村镇的干部,沟通了案情,开展了多方调解工作。最终在法院及申请人所在地村委会、综治部门及被执行人家属的共同努力下,8月21日,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日后,申请执行人拿到了7.42万元的执行款,自此,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纵观该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南平中院执行局高度重视,采取最便捷最有效的工作方式,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启动网络查控、积极开展现场调查、多次组织双方和解等“线上”查控+“线下”调解多种措施,使得该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南平市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452件,执结案件10927件,结案率75.61%;执行到位金额21.22亿元。首次执行案件的办案平均用时不到70天。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质效在全省法院系统排名第二,南平中院位居各中院之首。(蒋雪娇 通讯员 何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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