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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和溪12死33伤事故"续 肇事挂车司机负全责
www.fjsen.com 2013-06-05 10:11 陈青松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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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22惨烈事故:挂车连撞三车 夺走12条生命”追踪肇事挂车司机负事故全责
东南网6月5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赵宜勤)昨日上午,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向社会公布了“3·22”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3月22日,厦蓉高速公路龙岩往漳州方向和溪长下坡1号紧急停车路段,一辆挂车因刹车失灵,先后碰撞一辆小轿车、卧铺大客车和一部大货车,造成12人死亡、33人受伤(详见福建漳龙高速两辆货车与客车相撞 已致8死15伤)。
挂车驾驶员别必波“超载、未按驾驶规范操作要求挂低速挡”为事故主要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警方提醒驾乘人员引以为戒,注意交通安全,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驾车不符规范 为事故主要原因
事故责任认定书称,3月22日11时25分许,别必波驾驶超载车辆行驶至肇事路段,因在长下坡过程中未按高速公路上设置的交通警示标志要求,保持低挡低速安全行驶,以致车速失控,先后碰撞轿车、大型卧铺客车、重型普通货车,致使卧铺客车碰撞路右山体、大货车左侧翻,造成9人当场死亡、3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3人受伤及4车、高速公路路产部分损坏。
警方认为,别必波超载、下长坡未按驾驶操作规范要求安全行驶,导致车辆失控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另外,该挂车及牵引车因制动系统已有较长时间没有维护,而在超载状态下,下长坡又频繁使用制动,共同导致了车辆的制动性能下降,不符合技术规范,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警方认定,挂车驾驶员别必波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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