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南平频道 > 环保 > 最新播报 > 正文

政和县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磋商成功

2021-12-09 17:22: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郑正华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讯 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12月3日,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与政和县界溪库区移民生猪饲养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根据协议,该公司将以增殖放流等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该案是政和首例成功磋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2021年10月11日,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政和县界溪库区移民生猪饲养有限公司存在养殖废水外排现象,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猪场圆形砖砌沼气池南侧一面墙体坍塌,导致沼液外漏,部分沼液通过山涧溢流到金峰溪,最后汇入新浦溪,对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害。执法人员现场立即责成该公司对溢流厂区周边的沼液进行收集处理,降低环境影响。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12月3日,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召开政和县界溪库区移民生猪饲养有限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法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会。根据省、市专家对案件进行的损害评估结论,此案损害事实清楚,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该公司代表对赔偿损害事宜无异议,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与政和县界溪库区移民生猪饲养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根据协议,该公司将以增殖放流等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该公司代表同时表示,在得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后,已主动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并将汲取深刻教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政和县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成功高效办理得益于各方合力,协同推进。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组织磋商。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与东平镇人民政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案件办理;线上评审,高效推进。考虑案件办理高效及疫情防控等要求,此次案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邀请三位省、市专家采用线上视频会议对该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鉴定评估,出具评审意见;程序合法,依法推进。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在案件调查取证、损害鉴定评估、案件沟通磋商等方面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规范实施,确保案件依法依规有效推进。(王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