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南平频道 > 南平新闻 > 正文

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交警部门制订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2020-08-12 17:56: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讯 为加强南平市交警部门与消防部门的联勤联动,按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协调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确保应急救援“生命通道”畅通,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交警部门制订《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形成保障消防车通道安全畅通的强大合力,加强和规范部门间联勤联动工作。

一是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涉及双方职能的专项工作协商会议,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会商等形式,共商具体联勤联动办法,提升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与消防救援大队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或工作开展的需要,适时召开专项工作协商会议。同时,为加强日常事务的联络与沟通,交警部门和消防部门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二是建立同步用警机制。消防部门接到有关道路上的救援警情后,立即派警赶赴救援。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与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消防救援大队与属地管辖交警大队分别建立信息互通工作群,由交警部门提供实时路况信息,建议赶赴现场的通行最佳路线。同时,交警部门做好通行线路保畅工作,赶赴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并在现场划定警戒保护区域,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交警部门在日常巡逻过程中,遇到火灾等突发救援事故时,应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并拨打119电话进行报警。

三是建立相互培训和应急演练的常态机制。为提升协同作战的综合能力水平,交警部门和消防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相互培训机制。一是理论知识的“相互培训”,双方根据所需的业务知识制定相应的课程和培训计划,进行互教互学;二是业务能力“相互培训”,交警部门和消防部门要根据应急事件处置预案,每年开展预案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在开展交通组织规划的同时,将消防车通道规划列入其中,不断优化提升城区消防车通道设置。共同协调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消防通道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检查、宣传和警示曝光工作,做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群众维护消防车通道安全意识。消防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及占用消防车通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应采集停车周边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和车辆驾驶员不在场等照片,3日内通过《快速处理联系单》等途径适时反映至属地交通指挥中心,由属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并视情组织拖移;交通指挥中心应加强与消防指挥中心或属地消防救援大队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视频巡查,第一时间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督促及时驶离消防车通道;对无法联系车主或拒不配合的,公安交警部门应实施拖移,保障消防救援车辆出警畅通。对于非上述消防车通道存在的机动车辆违法停放,导致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堵塞、封闭的违法行为,通过消防指挥中心或辖区消防大队通知属地交通指挥中心,属地公安交警部门要提供车主相关联系方式,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予以处理。

五是建立上报信息互通机制。交警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建立应急突发性案(事)件信息报送互通机制,确保各方报送信息及对外公布的警情信息统一、准确。遇到敏感警情的,部门间要第一时间做好沟通交流,共同处置好警情。(陈艳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