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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发放第二期600万元消费券 明起可领取

2020-05-31 13:35:37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郑正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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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南平消费促进月第二期消费券将在6月1日至6月3日每日上午10时整点发放,每日4万份,总计12万份600万元。

南平境内人员(包括域外来南平人员)均可通过支付宝申领,先到先得。每份价值50元的消费券包含2张10元券(满40元立减10元),1张30元券(满120元立减30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期消费券使用行业范围由第一期的餐饮门店,扩大至商贸行业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门店,消费者有更多选择。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商家(场所)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核销消费券,单次仅能使用一张,当天在同一商家仅能使用两张。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核销顺序为:商家优惠券>消费券。消费者需在领取券的7天内进行核销使用,过期作废。6月3日内,消费者领到的3张券都使用完毕后,还可继续参与领券。

领取方式仍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选择线上领取的消费者,可在6月1日至6月3日每日上午10时起,从支付宝首页点击活动图片或在支付宝搜索“南平”进入“南平消费促进月”会场,点击领取消费券。选择线下领取的消费者,在参与活动门店扫描活动海报二维码,进入“南平消费促进月”会场,点击申领。

此次活动,凡注册在南平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商贸行业线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门店皆可参与。活动商家采取圈选加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且属于支付宝联盟商家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门店自动参加活动,无需报名。其他商家也可于5月30日起,在支付宝搜索“南平商家”,提交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与此次消费券活动。

此外,邮储银行也将在6月1日上午10时3分起发放9.7万份消费券。消费者可在支付宝搜索“南平”,进入领券页面领取。“邮储银行信用卡消费券”(1张满10.01元立减10元优惠券)可与“南平消费券”叠加使用,也可单独在活动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家(南平消费券可以使用且能受理邮储信用卡支付的商户)消费使用。

本次活动仅支持支付宝10.1.62及以上版本,10.1.62以下版本的用户需要升级才能参与。(汤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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