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通讯员 李良清 李传飞)“我爸快不行了!他若再不把赔偿款给我爸,让我爸含恨而去的话,我们就跟他没完,实在不行我们到时就把尸体抬到他家去……”魏甲的女儿手拿法院判决书和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材料十分气愤地说。 小魏说的“他”,是魏乙。2008年1月19日,魏乙驾驶一辆货车,在延平区南迪线路段与骑自行车的魏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09年4月20日,经法院判决,魏乙应向魏甲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人民币123665.19元。之后,魏乙只赔偿了2.8万元。因赔偿款没有及时足额到位,魏甲方面曾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魏乙无可供执行财产始终没有执行到位。现小魏迫于形势,打算减轻魏乙的赔偿责任请求至南山司法所。 小魏情绪一直非常激动,继续说到:“魏乙他就是个无赖!他是有钱不还。他和妻子办理了假离婚,城里的房子也转到了他儿子名下……他若真心想还,十年了,即使一年还一万元,到现在也基本还清了……” 南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看了小魏带来的判决书等相关材料,便一边请她平复情绪一边劝导:“你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相信这件事情也一直是老人家心里过不去的疙瘩。对方的态度明摆在那,像你说的他就是个无赖,他要是愿意支付所有的赔偿金,也不会一拖就是十年了。你既然想通过我们司法所再调解解决,对赔偿金肯定心里也有个预期。你们认为至少要拿到多少,才肯善罢干休?” 抛了个实质性问题给小魏之后,我们便联系了魏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你进行信用惩戒。你自己也清楚,你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十年了,你还想逃避多久?你若不正视问题,妥善解决此事,你将一直是失信被执行人。而且你和魏甲之前是邻村的,旧房子离他们不远,魏甲女儿已扬言,你若让其父含恨而去,到时就会把尸体抬到你家去……” 通过南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共识,魏乙在之前已支付2.8万元的基础上,再支付给魏甲赔偿金3.5万元了结此事,魏甲方面也到法院办理了撤销强制执行的相关事宜。一起长达十年之久的“执行难”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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