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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延平14名镇村干部被处理

2015-09-23 16:21: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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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福建日报 延继轩) 21日,南平市延平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该区2个村因违规购买百合花、香烟等,8名村干部被查处,6名镇干部被追溯问责。

去年2月和12月,陈坍村两次从村集体资金中列支24890元,用于购买百合花,并赠送有关单位人员。延平区纪委给予村支书严章兴、村主任江玉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报账员应盛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具体经办购买百合花的村支委吴火金、时任村委江玉清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峡阳镇党委办主任范子发、时任镇政府办主任吴泉水诫勉谈话处理。责成有关人员承担违规购花费用。

去年11月,江边村从村集体资金中列支11883元,用于购买香烟。延平区纪委给予时任村支书谢隆铭、时任村支委兼报账员朱贤荣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村主任朱良祥(非中共党员)、镇财政办干事严春媛通报批评处理,给予挂点该村的副镇长吴婷、时任镇财政办主任张忠辉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分管镇财政办的镇党委副书记白硕平廉政谈话提醒处理。责成有关人员承担违规报销的购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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