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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上与好友反目 持刀捅伤对方获刑

2015-04-27 10:51: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施柳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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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记者 邓忠卫 通讯员 许锦艺 李国富 徐维莉)本是好友相聚喝酒,却在酒桌上发生了争执,结果一方持刀捅伤对方致重伤二级。近日,这起因喝酒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经建阳检察院提起公诉,建阳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天亮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

刘天亮与葛小东本是一对好朋友,2014年10月2日晚,正值国庆节放假时,二人相约到建阳区美食城吃夜宵并小酌几杯。一开始两人还相聊甚欢,然而当几瓶酒下肚之后,二人却因为喝酒的问题发生了口角,并争吵起来,最后动起手来。被人劝开之后,刘天亮从美食城一大排档拿了把剪刀,跑到美食城门口将葛小东捅伤。经过法医鉴定,葛小东的伤一处属于重伤二级,一处属于轻微伤。10月9日,刘天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天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刘天亮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结合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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