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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身份“招商引资” 诈骗146万元被判11年

2014-10-21 09:23:19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邓忠卫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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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兴冰 黄慧

延平区市民方某自称与合(肥)福(州)高铁南平项目部领导是铁杆,项目部急需添置一批挖掘机、推土机等工程机械设备,成功地联系上了厦门一家工程机械公司,以谈生意需要送礼、请客为由先后骗得厦门这家工程机械公司146.15万元。今年9月28日,延平区人民法院以方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方某退出其尚未退出的诈骗非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案件回放

1972年出生的方某,其父在当地经营一金属制品厂,生意很是不错,一心指望方某子承父业,可是游手好闲的方某却觉得办厂经商钱来的不够快,梦想一夜暴富。他路过位于延平区夏道镇安济村的高铁南平北站,看到一片繁忙的工地后,心生一计,草拟了一份中铁公司合肥高铁南平项目部急需购买一批挖掘机、推土机等工程机械设备的清单,采购设备价值高达8000万元,开始寻找销售相关设备的公司。

2013年3月,方某通过朋友结识厦门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老板吴某启父子,看到他们对这单买卖表现出兴趣,方某把他们接到北站附近的一工地参观,鼓吹自己与中铁总公司合福高铁南平项目部的负责人是铁哥们。实际上,方某根本就不认识项目部任何人,被害人看到的这片工地并非中铁公司的承建项目,而是作为高铁车站配套的南平市政工程。当日在工地上接见被害人父子的游某并不知方某计划,只因与方某父亲有业务往来,碍于情面接待了他们,并表示工程确实将添置工程机械。正因如此,吴某启父子对方某深信不疑。

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后,方某以需要向中铁公司领导送钱、送礼、请客为由,向被害人索要财物。截至2013年10月,方某一共从被害人处骗得人民币146.15万元。但持续了半年的“运作”始终不见回报,终于让被害人产生怀疑。2013年11月5日,越想越不对劲的被害人从厦门赶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刑警大队报案。延平警方当即立案,经过缜密侦查,于11月8日在南平市延平区某宾馆把方某缉拿归案。

法官说法

行诈的演技愈来愈多,手段也愈来愈高,借工程之名行骗的案例比比皆是。本案中方某诈骗采取的主要手段是虚构自己与工程负责人认识,可以为被害人联系工程,但需要钱财疏通,令被害人一次次送钱上门。此类诈骗在现在的社会经济活动中较为常见,希望广大投资者务必引起重视,避免上当受骗。

为避免上当受骗,商家在进行大额、大宗商品交易时,一定要对买方或者卖方进行实地考察,切勿轻信中间人或介绍人的花言巧语。此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采购物品时,尤其是大宗物品都要进行招标。总之,凡事都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为贪图利润,因小失大,给骗子钻了空子,给自己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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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工程项目实施诈骗主要犯罪手法

1、犯罪嫌疑人假冒中央、市级部门的领导或吹嘘与领导有特殊关系,骗取受害人信任,以承揽工程需活动关系为由骗取现金及餐饮、娱乐消费等开支。

2、犯罪嫌疑人无中生有,虚构投资建设主体,编造虚假项目对外发包,通过收取保证金或借款方式骗取受害者财物。

3、犯罪嫌疑人伪造公司印章,冒用正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编造虚假项目对外发包,通过收取保证金或借款方式骗取受害者财物。

4、犯罪嫌疑人通过挂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其办公场地宽大,内部装修豪华,欺骗性极强。随后编造虚假工程项目发包,通过收取保证金或借款方式骗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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