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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电焊工获刑!重大责任事故罪!动火作业要注意!

2025-05-22 15:51:15      来源:应急管理部   责任编辑:郑正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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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

火灾扑灭后,衢州市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起火现场进行封闭保护,并组织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验。
起火建筑为钢结构厂房,厂房东西长108米,南北宽90米,地上1层,北侧局部2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过火面积约4800平方米

起火钢结构厂房的屋顶装有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厂房受损程度最重的部位是该公司的边角料仓库,海绵加工车间也整体烧损坍塌

在起火部位附近发现了切割机、移动接线插座、卷尺、电焊机接地线夹,及电焊机、焊棒、焊棒夹等物品。

调查结束后,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

经火灾事故调查组认定,起火原因为陈某在进行电焊作业时,高温焊渣经过彩钢板缝隙掉落到对面仓储车间可燃物上,导致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墙体对面,陈某父子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错失最佳处置时间,导致火势加大。陈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焊作业前未清理周边易燃物品,引发火灾,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积极赔偿各受损单位损失,相关单位已出具收条和谅解书,建议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可适用缓刑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从事特种作业的相关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方可上岗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时要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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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电焊气割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要做到“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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