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占用城市绿地需审批
2024-07-27 08:22:37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张梦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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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平市城市管理局接到市民群众举报,称某公司下属施工队在武夷新区赤岸统建房C区广礼街人行道附近占用绿化带进行施工。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取证,经勘查确认,施工队未事先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审批就擅自施工,现场被占用的绿化带面积约15平方米。执法人员要求施工队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用绿地手续。”南平市城管局审批科科长黄恺告诉记者,该施工队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南平市城市绿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城管行政审批窗口进行手续申报,同时,该公司在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完成施工接管后,要及时恢复绿地原状。
记者了解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个人或单位,应事先到南平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新申请”事项的申报,也可通过“闽政通”或“掌上南平”进行申报,该事项的受理和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申报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申请(含树木产权人或管理单位的意见、相关产权人的协商协议、明确项目临时占用绿地的申请期限)、现状绿化图(附绿地面积、树木清单)、经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申请表。(记者 张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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