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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纪委监委公布“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成果

2021-12-11 08:30:11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陈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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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平市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坚持“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选取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群众诉求集中的20个项目,督促推动14个市直单位牵头负责、25个市直单位配合参与,同步公开整治方案、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通过项目化推进、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等方式,全程开门整治。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共受理群众留言反映的诉求和问题线索62件,已办结53件,其余正加快办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139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推动职能部门解决群众诉求4062件,督促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机制制度63项,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全市共取缔无证无照培训机构39家、转型18家、注销23家,责令停业整改7家,暂停营业31家;共立案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案件17件,处罚金额10.29万元;查处公办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4起,处理8人;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全市434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现课后服务“5+2”(每周5天、每天至少开展课后服务2小时)全覆盖,参与学生达22万余人,参与率83.47%;参加课后服务教师1.7万余人,参与率88.58%。全市共有16.41万名家长参与“校内减负提质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6.68%。(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三、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规模为三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检查医疗机构420家,发现、处置不合理检查违规违法行为106起,行政罚款47.76万元。首批明确医学检查项目3类55项、临床检验项目7类73项作为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按省上统一部署,我市2家三级综合医院正在积极开展检验检查互联互通互认平台信息系统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四、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全市2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加入首批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行列,共开展宣传活动346场、行风建设培训188场,发送廉洁行医微信、短信963条,开设宣传栏65个;医务人员签订承诺书8094份,宣传典型事迹、先进人物56人次,回访出院患者8.13万人次;医务人员拒收或上交“红包”176人次13.46万元。(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五、整治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全覆盖监督检查736家定点医药机构,发现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问题236个,涉及违规违约金额1936.95万元,已追回394.82万元,剩余的正按程序办理中,年底前将全部追回;暂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9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欺诈骗保问题线索2起。(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六、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保障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在全省率先建立社会救助监测预警机制,共排查困难群众5.28万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03万人、特困供养1024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101人、实施临时救助1445人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85万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七、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排查278个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下发风险提示函等相关文书53份并督促完成整改;办理欠薪线索133件,为720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506.11万元,欠薪讨薪警情数及人社部欠薪线索移送数量均为全省最少。(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八、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静夜守护”行动。夜间检查建筑施工场所,商业活动、餐饮和娱乐场所、公园和广场等社会生活场所和工业企业等7047家次,劝导社会生活噪声类行为908起,责令整改105起,行政处罚29起,新增治噪和警示设施179个。(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九、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全覆盖检查5839户网络餐饮经营服务单位,督促整改未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信息、超范围经营、外卖餐饮图片与实物不符等问题商户66户,对存在脏乱差现象的实体店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422份,停业整顿3家,立案81起,罚没金额15.91万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57家次,检查小作坊214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0份;针对我市地方特色的粉干、黄粿、孝母饼、酸枣糕、腐竹等五类食品品种开展专项抽检1108批次,立案查处2起,罚款金额1.50万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99.13%,抽考合格率99.83%;食品生产环节抽检合格率达99.46%。(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473家次,责令整改133家次,已立案15起,结案13起,罚款金额10.53万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首次违法书面警告”27137起;停用群众反映强烈、违法停车查处量大的监控设备157个;拆除、撤换禁停标志牌640面;调整、增设停车泊位2191个。城市道路违法停车查处总量同比下降76.58%,城市主要道路以外的道路违法停车查处量同比下降76.47%,夜间违法停车查处量同比下降86.93%。(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十三、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摸排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41宗,违法占用耕地27.41亩,已全部完成处置整改;下发督办单5份,通报典型案例7起。(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十四、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摸排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项目107个,发现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项目1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新增停车场7个、增加停车泊位537个。(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十五、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组织469个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自查自纠,抽查物业管理住宅小区305个,责令限期整改物业企业57家,已整改到位52家。为79个小区、8.53万户业主追回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219.74万元,已按规定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十六、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全覆盖资格复核、排查走访9968户承租对象,发现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177个,清退139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33户,按市场租金承租5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七、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核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3.23万份、涉及合同金额27.85亿元;查摆问题合同947份,已完成整改768份,收回土地等资源性资产835.2亩,收回资金385.07万元,收回拖欠租金366.79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八、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完成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3.2亿元,启动9个规模化水厂建设,铺设供水管网903公里,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06%、113%和100%;完成维修养护投资2224.2万元,维修养护农村供水设施2058处,服务人口139.21万人,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03.54%、120.92%和133.86%。(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十九、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平衡问题,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2.11亿元,已完成改造438个小区,惠及5.88万户。推动2个老旧小区新引入物业管理,3个老旧小区新成立业委会,3个老旧小区创新成立业主自管模式,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加强。(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二十、整治政务服务领域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780项,累计为企业和群众免除证明事项6000多件次;推动44家测绘单位入驻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测绘成果推送和共享;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和管理制度,社会投资房建类和工业类项目图审时长较整治前缩短30%;汇聚67家部门政务信息数据,累计为政务事项提供数据共享服务3.42亿次。依托“e监督”平台,在全省率先拓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申请”新功能和“入学一件事”改革,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相关做法作为全省典型经验推广。(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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