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检察机关以国家司法救助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2020-12-25 09:16:28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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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南平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2件32人,共发放金额114.35万元,有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据了解,近年来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各届全会精神,以高检院关于“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部署要求为抓手,全面加强检察环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司法救助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扶危济困、应救必救”的工作原则,把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政策深度衔接融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此前,浦城县村民叶某与隔壁邻居揭某发生冲突,导致叶某肋骨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后县检察院审查得知,叶某家中有4名残疾人,其女儿一家三人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家中唯一劳动力,叶某受伤后短期不宜劳动,原本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尽管叶某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但揭某无力赔偿。去年9月,县检察院引导叶某提交申请司法救助报告,并成功为其申请1.5万元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家庭困境。 去年7月,市检察院就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为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救助,对扶贫部门移送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进行审查,优先办理并予以救助。同时,突出主动救助意识,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通过转变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及时性、实效性。 司法救助化解27年信访积案 “谢谢你们,司法救助金已经到账!”今年9月,重庆柏梓镇村民滕某专程致电武夷山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电话,感谢检察官们帮助申请到20万元司法救助金。 1993年,在武夷山市务工的滕某夫妇不满6月的儿子被人抱走,一家为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其妻伍某也因受打击精神失常。尽管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并判刑,但失子带来的心理创伤和经济损失已无法弥补,滕某要求赔偿。在认定滕某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后,重庆市潼南区委政法委和武夷山市检察院耐心引导其递交申请报告。 8月20日,在各方努力下,由武夷山市检察院给予信访人滕某20万元司法救助金。至此,这起历时27年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彻底解决。 “我们坚持为民畅通控告申诉信访渠道的同时,以法治精神为导向,切实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南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颖表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不断提升涉法涉诉矛盾化解能力。 司法救助关爱下一代健康成长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既是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之一。长期以来,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去年3月,光泽县某乡镇7岁小女孩小文(化名)在家门口与同伴玩耍时,不幸被邻居黄某以吃水果为由骗至家中性侵。案件发生后,为摆脱小文心中创伤,小文一家搬至外地。更为不幸的是,小文父亲外出打工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家庭陷入困境。 获悉情况后,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三级检察院控申部门决定联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并于11月5日来到小文家中走访,详细了解近期生活、学习情况,将6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小文母亲手上,还联系当地心理治疗机构对小文定期开展心理治疗。 “一些未成年人因案件受到伤害,甚至出现生活无着、学业难继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妨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胡敬春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用好、用足国家司法救助这一政策,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帮助未成年受害人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林道广 陈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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