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2020-05-28 14:56:50 来源: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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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南平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精神,计划从国内医科类大学招聘引进一批医疗类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 A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当年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市人民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2. B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当年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各中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和其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此次招聘的医科类大学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3. 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6. 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不含脱产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
7. 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8. 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在南平市域外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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