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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法院:微信群变赌场 群主抽头获利被判刑

2019-06-26 11:27: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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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 微信是当下很多人的沟通工具,哪怕是互不相识的人也可以通过微信群聊天、购物、交朋友,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然而,有些人却动起了歪脑筋,利用微信群开设网络赌场非法盈利。近日,浦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利用微信开设赌场案件,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张某启等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6日至9月14日,被告人张某启、陈某波等人通过建立微信群,开设虚拟房间,组织人员在“浦城十三张”手机软件进行麻将赌博,张某启等人收取房费抽头获利。一个多月的时间,张某启等人共组织70余人进群参赌,收取房费抽头4.6万余元。

2018年8月,被告人吴某楠为推广“来玩南平麻将”软件获利,通过寻找微信赌博群主或以加好友方式,联系黄某、林某、练某云、练某文、廖某莉发展微信群组织人员进行赌博,并让他们将已建立的赌博群内参赌人员转至“来玩南平麻将”软件,且承诺按桌数给予补贴,黄某等人则作为群主收取房费抽头。截至案发,黄某等人收取房费抽头8.1万余元。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启等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微信网络聚众赌博,抽头渔利,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本案中,犯罪分子没有用传统方式开设赌场,而是利用现在大家普遍使用的微信软件开设赌场,这样的形式让参赌人员突破了时空限制,辐射范围更广,犯罪更为隐蔽,危害性更大。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对陌生的微信群要提高警惕,对违法犯罪行为要主动拒之门外并及时报警,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赌场虽然是虚拟的,输的钱却是真金白银,被判处的刑罚更是真实残酷。(缪方勇 徐帆丽)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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