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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上高速 吊销驾照追悔不及

2018-05-02 16:32: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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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通讯员 刘亚伟)4月28日15点30分,福建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三中队民警刘亚伟和林永在在宁光闽赣收费站内广场执勤,一辆车牌号为赣L**888的白色小型轿车在取卡后缓缓进入宁光闽赣收费站内广场(计划从江西资溪前往福建南平)。

在进入宁光闽赣收费站内广场后,该车停了一分钟左右,坐在主驾驶座位和副驾驶座位的两个男子互换了位置,随即继续前进。执勤民警对该车和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此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陈某旺只能提供身份证,无法出示驾驶证;此时坐在主驾驶位置的肖某宾证件正常。鉴于他们有交换驾驶的行为,执勤民警就带这两名男子到治安检查站做进一步调查。

在进入治安检查站时,执勤民警闻到他们俩身上有一股酒味,就对他们逐一进行呼气测试。经检测,肖某宾的酒精检测值为零,陈某旺的酒精测试值为105mg/100ml。在此期间,肖某宾一直强调是他自己在开车,陈某旺也强调是肖某宾在驾驶车辆。执勤民警在调取沿途卡口照片及出示相关视频证据后,涉事驾驶员陈某旺在确凿证据前不得不承认此前是自已驾驶,并在宁光闽赣高速内广场交换过驾驶员,将车辆交给肖某宾驾驶。

经公安网查询,发现陈某旺的驾驶证处于超分、暂扣、停止使用状态,属于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对涉事驾驶员陈某旺呼气酒精测试,其值已达到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现场向陈某旺告知并送达了呼气检测结果单,陈某旺现场表示无异议,并签字确认。根据办理醉酒驾驶案件的程序规定,执勤民警立即带其到光泽县医院进行抽血取样,并血样将移交大队送检。

据了解,陈某旺于今年3月9日已在江西鹰潭酒驾被查,前几天刚刚接受处理,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27日晚上与朋友在KTV喝酒一直在凌晨4点半左右,28日准备前往福建南平谈点业务,没有想到刚刚进入福建就被交警查到。29日中午,陈某旺的血液鉴定结果出来,酒精含量为86.3mg/100ml,其将面临罚款1500,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内不能重考以及6个月以下的拘役。面对这样的结果,他懊悔不已,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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