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开展城区丧事活动整治工作
2018-01-03 16:57:50 来源:南平文明之光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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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乡风文明,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建瓯市近日出台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区域范围为市城建区(即所辖四个街道范围内)。具体范围是:东起笋竹城工业园区、西至新区闽芝汽车城,南至水南村,北至北门临时汽车站。 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月1日起)。通过集中整治,不断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逐步树立群众自觉、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意识;整体工作移交民政局殡改督导队,开展日常性的检查活动,及时掌握信息,严查违规活动,实行常态管理。 整治内容:1. 整治城区范围内步行送葬队伍,以及花圈、花篮、花匾等各种形式的游街行为(含三轮车装载花圈游街),改由车辆集中运载。送葬车辆不得超过六辆(包括殡仪车在内)。不得用摩托车开道引导,违者由市公安交警大队对违规车辆进行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 整治在限定城区内鼓号奏乐、在限定城区内燃放鞭炮、抛撒纸钱、抛撒鲜花、沿街播放哀乐和鸣放电子炮。违者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 整治在城区公共场所和城市道路摆设灵棚、停尸、摆设花圈或举行度亡活动。需要举办悼念活动的,应在家中或殡仪馆内进行,违者由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 整治送葬车辆不文明送葬行为。严禁任何送葬队伍经过市中心的南街头、人民路和中山路、水西路及瓯宁路(中山路东起公园口,西至管葡路口;人民路南起小街头,北至建行门口;水西路及瓯宁路北起水西桥头,南至闽源文化广场)。家住人民路和中山路的,在出殡时只能往南街头相反方向送葬,不得经过南街头,送葬车辆不得超慢速行驶,不得违反交通规则,影响公共交通秩序。违者由市公安交警大队对违规车辆进行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 社会上从事风水、地理、“一条龙”服务人员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凡唆使丧属违规办理丧事的,由市民政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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