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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浙江福建广东案件过千获表扬

2017-06-29 10:05:51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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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日前向媒体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1~5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对1~5月查处案件数量超过1000件的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4地提出表扬,对案件数量较少的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等地提出批评。

从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的《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看,今年1~5月,各地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得到广泛应用,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度;各地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让环境执法更公正、更透明;环境执法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查到底,增强了群众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

部分地区对执法工作仍重视不够

三亚、三门峡、儋州、大兴安岭、崇左、承德、海口等地市查处案件数为零

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配套执法手段,被喻为新环保法的“钢牙”。如今,“钢牙”威力渐显:从环境保护部通报的情况来看,1~5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13478件,与2016年1~5月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五类案件总数增长201%。

数据大幅增加折射了当前环境执法力度加大。然而,从通报的情况看来,今年1~5月,各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情况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一些省份案件总数较大。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均过千,工作成效明显,领跑其他省份。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调取的数据显示,今年1~5月,台州市、合肥市、阜阳市、泉州市、中山市、忻州市、滨州市、阳泉市、金华市、岳阳市等10个地市执行《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情况较好。

与之相比,天津、广西、重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宁夏、海南的案件数较少。具体来看,不仅有的地市案件数为零,有些省份案件数也是零。数据显示,今年1~5月,除新疆、西藏地区和其他省份少数民族地区外,三亚、三门峡、儋州、大兴安岭、崇左、承德、海口等地市查处案件数为零。

案件数量差异较大的背后,说明部分地区对环境执法工作仍然重视不够,执法积极性不高,还存在不敢查、不愿查、不会查的情况。此外,还有一些地方环境执法能力不足,很难适应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

对于环境质量恶化而执法工作滞后的省份和地市而言,应深入查找原因,自我加压,迎头赶上。

着眼于基层执法,打通环境执法动脉

福建等地开展执法“走基层”,安徽实行“南北互查”,提高了基层办案能力

从近几次环境保护部通报的执法情况来看,各地环保部门从制度建设、组织保障、机制完善、严格执法等方面,不断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环境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江苏省泰兴市用尽用足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赋予的权限,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司法介入等手段,形成了敢于亮剑、持续发力的环境执法高压“新常态”。据统计,今年1~5月份,泰兴市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92件,罚款总计900多万元,查封扣押两起,责令限制生产3起,停产整治两起,刑事移送和移送行政拘留各5起。

基层执法是环境执法的重中之重,一些省市从基层开始入手,在夯实基础的同时,采用多种科技手段,在精准执法、科学执法、规范执法上下功夫。


——福建等省份开展了环境执法“走基层”活动,省环保厅派出督导组进驻重点市(县),采取驻点督导、机动支援、工休错时、昼夜结合的方式,协助基层摸排案件信息,采取“老师带徒弟、老兵带新兵”的方式,指导驻地查办重点案件,提高了基层办案能力。为激励和鼓舞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福建省环保厅专门就执法工作致函给地市政府和公务员管理部门,建议对先进个人立功嘉奖。通过这些扎实工作,福建省在查办《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重点案件数量上居全国首位。

——安徽省组织市县环保部门开展“南北互查”大练兵活动,梳理每市20条问题线索,抽调地市执法骨干进行异地互查,并邀请专家点评,开展以案说法,提高基层案件办理水平。

——福建、河北等地在执法工作中多次运用无人机、无人船、移动执法设备等开展排查,搜集企业违法排污证据,提高调查取证效率。

——重庆、广东、吉林等地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聚焦突出违法问题,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通过压力传导、倒逼问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山西、山东、四川、江西等省份着重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一线执法队伍上千人,有力提升了基层环境执法能力。

……

一些地方立足当地实际,梳理细化环境执法工作任务,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培训,环境执法履职更加到位;一些地方全面落实日常环境执法随机抽查制度,日常环境执法更加规范化;一些地方在环境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案件查处程序、文书以及调查取证工作,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客观,环境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在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下,顶风作案、偷排偷放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地遏制。“如此严厉的行政处罚,让我们根本不敢违法,时刻提醒自己要重视环境管理,强化污染治理。”浙江省金华市一家制膜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坦言。

执法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整治效果请群众来评判

严格执法为民办实事、解难事,赢得群众点赞

环境执法是治污斩污的利剑,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环境执法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查到底,整治效果请群众来评判。

“让基层的环境污染‘无所遁形’”,“ 让群众看到了政府治污的决心,看到了青山绿水的希望”,“ 公开办案情况,让环保执法更接地气!”这是一位基层环保执法人员的心声。

广东省肇庆市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稀有金属钽、铌的研发、生产,一期项目于2014年12月31日停产,但其停产的车间作为临时仓库存放半成品,导致时有异味。而一街之隔的四会市水岸名都小区居民受此影响颇大。

接到当地群众的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将车间半成品全部清理运走并拆除生产设备,并将一期排污集水池中积水抽干运至有资质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散发的异味被彻底消除。业主们送来了三面锦旗,“我们都感觉空气比以前清新很多了,这是政府为市民办的实事好事!”

在江苏省射阳县,几个镇区存在十多家证照不全、污染严重的非法塑料回收加工点,接到举报后,当地环境执法人员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彻底取缔了所有的塑料回收加工违法企业,群众拍手称赞。

一桩桩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被查办,一件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落地整改,环境执法带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到环境保护中,群众在环境质量改善上有了越来越多的获得感,而公众的肯定、理解和支持也正是环境执法工作的动力源泉。(刘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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