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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资源有法 保障发展有道 ——我市2016年国土资源保护工作综述

2016-12-30 08:20:59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吴杨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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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市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不断规范土地管理行为,实现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双赢目标,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并在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管理评价总指标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一。

——突出土地开发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

一年来,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治工作,坚持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精心部署,层层落实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完成补充耕地面积1.57万亩,占年度省上下达任务数的150%;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3.17万亩,占省上任务数的188%。

工作中,全市国土部门结合实际,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编制了《2011—2020南平市土地整治规划》和“十二五”期间《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市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进行了统筹安排。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选择上,做到“三结合”,即与生态环境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小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在项目实施上,坚持“三优先”,即优先实施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可增加耕地10%以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优先选择对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项目立项前,要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新增耕地潜力进行综合评定。结合当地政府、群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对拟上报立项的项目,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实行公开表决,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积极性,真正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变成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

光泽县华桥乡古林村交通不便,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2016年,光泽县国土资源局紧紧配合华桥乡党委、政府,对古林村实施旧村复垦改造。乡党委、政府出台激励措施,将该村人口最集中、生活条件最差的小组30户,156人,旧村复垦面积24亩作为试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纳入整村搬迁。如今,该项目区田块已经完成验收并交付农民使用,大部分老百姓已经搬入新居,受益的古林村村民再也不用过从前那种回家过河、肩扛背驮、上下爬坡的生活了。

相同的变化也发生在光泽县司前乡岱坪村。在南平市及光泽县国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村里实施的规模达1338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获得成功。利用上级国土部门的382.25万元项目资金,村里对项目区内滩涂等未利用地进行开发整理,对早年被水毁的田坎进行恢复,对项目区的路、沟、渠、防洪堤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如今,岱坪村原先被水毁的百余亩滩涂地被重新开发整理,改造成田成块、路相通、渠相连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村容村貌也焕然一新。

——强化耕地保护意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作为率先在全省实施《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设区市,我市早在2007年就将耕地保护指标考核结果列入各级政府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年初,市政府召开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强调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主体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确保耕地保有量面积、基本农田保有量面积、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等耕地保护相关指标得到有效落实。据统计,目前全市现有耕地总面积达356.51万亩,比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335.28万亩耕地保有量指标多出21.23万亩。

市国土资源局始终把保护耕地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认真履行耕地保护政府责任,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按照上级国土部门“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新要求,今年以来,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结合各县(市、区)耕地面积、耕地后备资源及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南平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落实补充耕地项目,加强跟踪检查,在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实现耕地质量“提质改造”的目标。

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我市国土部门把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土地有效处置方面,在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每一块地的处置方案。今年,圣农集团在浦城县的二期扩建项目经过两次实地考察后,提出要改变40多个养鸡场和部分工业用地的布局,涉及基本农田和工业用地调整5000多亩。这一用地布局不符合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此,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带领规划耕保科同志专程到浦城县,实地察看圣农集团(浦城)项目用地情况,针对圣农集团提出的改变用地布局的要求,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多次会商调整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该优化方案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支持,不但满足了圣农集团(浦城)项目用地需求,而且还避免了对基本农田的占用,确保了浦城县耕地占补平衡不受影响。

——坚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提倡集约节约用地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严格落实国务院、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公告制度、基本农田认定制度与基本农田用途管制三大制度,在项目选址前严格把关,积极引导业主不占或少占耕地,有效避免了乱占、滥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现象。在受理用地报件时,将基本农田作为审核的首要内容,层层把关,统筹谋划、有序开展,避免基本农田被错误批占。

地处建瓯市北郊的小松镇,有一片绵延十数公里的万亩“国家级商品粮基地”。该镇常年保持水稻播种面积2.89万亩,水稻年亩产量达500至600公斤。而粮食和经济作物轮作种植模式的普遍实行,使当地的农民和农业企业的收入都实现持续增长。小松镇取得的良好业绩,得益于该镇建立了镇、国土所、村三级监管耕地保护联动机制,在加强耕地保护移动执法巡查,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把耕地占用报批关,凡占用耕地的必须依法按程序报批,先补充同等面积且质量相当的耕地,使得保护耕地、落实耕地保护红线工作卓有成效。

根据新一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核查数据,2016年南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98.58万亩,保护率达84.6%,比省政府下达的296.3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多出2.23万亩。

□许志平 俞成 陈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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