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成功启动
2016-09-04 17:11: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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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东南网9月3日讯(本网记者 王昱钦)值此《反洗钱法》颁布10周年之际,由福建省反洗钱协会,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主办,各反洗钱义务机构协办的以“预防洗钱,保障民生,构建和谐”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9月3日在南平市激情广场举行。人行、公安、各反洗钱义务机构及东南网的小记者团等多家单位参与了此次活动。此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法律知识和金融业务知识,揭示网络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的危害性和潜在的洗钱风险,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社会公众深入了解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项法律。反洗钱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预防和遏制洗钱犯罪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和共同配合。反洗钱工作已引起了党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在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中,反恐怖、反洗钱和反逃税已被列为重要工作。 “洗钱犯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通过各种方式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东南网小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一位义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回答了小记者提出的“洗钱危害性”的问题:“洗钱犯罪助长走私、毒品、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上游犯罪,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金融秩序,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国家和地区的声誉”。因此,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采取各种监管手段加强对潜在风险高、工作质量低的义务机构开展监管,纠正义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义务机构系统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防范方面的缺陷,指导义务机构提高资金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的可疑线索,切实做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各项工作。 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现场人员通过定点和沿途相结合的方式分三组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定点宣传组,部分宣传人员留在激情广场摆放的宣传帐篷内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和金融业务知识,通过开展反洗钱知识问答向社会公众发放印有《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标语的纪念品;二是沿途宣传组,宣传人员组队在文化广场人流集中的区域开展宣传,通过扩音器播放反洗钱宣传音频,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为市民讲解洗钱案例,提高市民对洗钱犯罪的认识;三是健步行宣传组,宣传人员以倡导“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的方式健步前往九峰山,沿九峰山零公里方向向运动、锻炼的市民宣传反洗钱知识,进一步扩大反洗钱宣传的受众对象。最后健步行宣传组在终点签名处签名合影,圆满完成健步行宣传活动。 小记者提问 抽奖环节 前来了解的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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