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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法院集中审判五起高速公路醉酒驾驶刑事案

2016-07-13 17:15: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杨斯羽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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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南平7月13日讯 (本网通讯员)7月13日,政和县人民法院集中审判五起高速公路醉酒驾驶刑事案。高速行车比普通道路车速快更多,司机的反应时间更短,因此,高速公路上酒驾的危害也更严重,引发事故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李某文、卓某伟、陈某兴、范某智、游某孔等五被告在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上高速,经血液酒精浓度检测五人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超出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法院审理,五名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违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陈某兴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李某文、卓某伟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范某铭因有醉酒驾车前科,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游某忠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故撤销缓刑,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法官提示,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会使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如果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驾驶员的视野会缩小,并在酒精的刺激下高估自己,往往作出力不从心的行为,还会出现酒后困倦,造成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容易出事故。每个人,都是用生命在行走,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够敬畏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作为原则,让每个人的人生都能够绽放出其应有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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