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
2016-07-04 08:21:57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李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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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带动产业整体升级的突破性和原创性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在高端环节形成竞争优势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处于产业前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包括固定资产、技术、软件等)并结合省上下达我市年度切块资金总额度分档给予补助。 政策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5〕61 号) 对接部门:市经信委产业协调科 联系电话:8863296 办理:由市经信委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组织企业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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