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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检察院:检察建议促成扶贫资金到位

2016-06-13 08:30:44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李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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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提升基层组织干部的廉政建设能力,切实保障国家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浦城县检察院向古楼乡党委、政府发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管理、发放的检察建议,6月8日,收到了他们的回复报告。

原来,浦城检察院通过办理发生在浦城县古楼乡前排村村委委员兼村报账员蒋某莲涉嫌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案,发现基层村组织在补偿金发放方面存在管理混乱、监管不力等问题,造成套取、冒领、挪用时有发生。为此,该院结合具体案件,通过整理分析,向古楼乡党委、政府发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检察建议,建议当地党委完善扶贫制度,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管,保障扶贫资金管理安全,保证资金真正发放到群众手中。同时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筑牢村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当地党委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总结,分析案发原因和管理漏洞,启动整改工作,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乡纪委、经管站、财政所、林业站为成员的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补偿金发放管理及财经管理情况联合大检查,检查报告同时报送县监察局和检察院备查;对村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制订具体分配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后公示,报政府部门备案;加强对补偿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林农对该项扶贫资金的知晓度。据悉,2015年至今,古楼乡共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67万余元,涉及8个村724户农户。 (杨琳 陈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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