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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房东“捡”来一年刑

2015-12-22 12:06: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吴杨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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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2日讯(本网通讯员 刘建成)建瓯市一房东收取了房客的房租,仍然贪心不足,捡到房客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后,先后盗窃房客银行卡内现金一万余元。12月15日,贪心房东魏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李某是江西籍农民工,与2名同事租住魏某住房。7月1日,魏某在家中楼板捡到李某的身份证和某银行的银行卡。魏某随后到该银行,使用李某身份证及银行卡,将银行卡密码重置,并取走现金2000元。当天,魏某又多次在ATM机上和转账取走李某银行卡内全部现金8580元,累计盗窃李某现金10580元。

李某发现银行卡内的钱被盗后,随即向派出所报案。民警经过调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系魏某,并将其上网追逃。8月31日,魏某欲乘坐火车潜逃时被民警抓获。经审讯,魏某供认其在家中楼板上捡到李某银行卡和身份证,一时起了贪念,盗窃李某现金一万余元并挥霍一空的犯罪事实。

经查,魏某因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被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判刑五年,于2009年假释,考验期至2010年9月26日。法院在综合考虑魏某属累犯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庭审时自愿认罪的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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