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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污染环境行为追刑责 偷排电镀厂取缔

2013-08-22 10:51:3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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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在龙华新区端掉一家直排有毒重金属的无牌无证电镀厂。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今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企业负责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市首批6起环境违法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今后将依据《解释》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黑电镀厂偷排重金属被取缔

昨天上午10时30分,记者随环境监察、公安、安监等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华澜万海物流园区。根据群众举报和执法人员摸排,该园区有一家无牌无证电镀厂从事非法生产活动,严重污染环境。

这个黑电镀厂位于物流园区偏僻角落的一个厂房中。厂门紧锁,窗户完全被遮挡,从外面看不到车间情况,也听不到任何声音。执法人员说,前一天摸排时看到工厂在生产,还有货物运出,有可能打草惊蛇了。执法人员多次敲门不应,最后破门而入,发现里面不见人影。

记者走进车间,一股浓烈的刺激性气味迎面而来,令人作呕。车间有200多平方米,设有两条电镀生产线,现场发现不少电镀生产的原料和成品。执法人员还在现场找到该厂的送货凭证。

执法人员现场检测发现重金属总镍和锌的工业废液,工厂没有任何废气和废液处理设施,断定属直排。经现场测试,工业废液中总镍含量高达近千毫克/升,超标近万倍。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厂予以取缔,并对有毒有害危险品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查找有关责任人,将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首批环境违法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机关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黎晓涛介绍说,我市环保部门一直以来不断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自今年6月18日“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出台后,环保部门针对茅洲河流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企业违法排污的特点,环保部门通过开展夜间、节假日和台风天气下市、区联合的突击检查和地毯式的排查,重点打击了重污染行业和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捣毁并取缔了10家无牌无证的电镀企业,查处了一批超标排放和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企业,并对6家涉嫌环境犯罪的企业向公安部门进行了案件移送。

黎晓涛表示,近期,全市环保部门将持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利用“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的法律手段,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和环境犯罪行为,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

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6月18日,“两高”发布《解释》,明确了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入刑标准。

黎晓涛说,以前因为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低,污染治理成本高,导致一些不法企业主费尽心思通过污染环境来牟取利益。以此次查处的黑电镀厂为例,虽然设施简陋,但因根本没有污染处理设施,成本投入很少,每月可获利10余万元。

黎晓涛表示,此次《解释》对污染环境罪等入刑标准进一步细化,有利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让企业敬畏法律威严

深圳首批6起环境违法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令人击节叫好!对环境污染犯罪必须出重拳。

环境违法犯罪成本低,曾是我国环境保护的无奈。6月18日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字当头,降低了环境污染的入罪门槛,使环境污染入刑标准有法可依。

“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环保执法疲软,只是“挠痒痒”和做做样子,那么严重污染事件照样会层出不穷,法律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深圳环保部门以雷霆万钧之势,经过联合突击检查和地毯式排查,加大执法力度,用实际行动打击严重污染企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企业向公安部门进行了案件移送。这会形成一种威慑力,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使一些企业敬畏法律威严,自觉进行守法生产和经营。

期望相关部门顺应人民期待,继续完善监管、严格执法,让违法企业无利可图、无路可走,打赢环境污染治理这场持久战,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让蓝天白云在深圳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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