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平市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与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的公告
| 2026-07-30 16:39:06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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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泉州鞋厂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广泛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工作,现就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与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南平市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实名或匿名举报:
(一)应急疏散逃生方面
建筑外窗、阳台、疏散出口等设置固定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妨碍人员逃生、灭火救援和防烟排烟的。
(二)生命通道畅通方面
存在妨碍消防车通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作业的障碍物、违停车、构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堵塞、占用、锁闭;存在占用屋面逃生避难空间或防火间距的杂物;生产车间、仓库与疏散楼梯未做防火分隔;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设置少于2个安全出口。
(三)消防设施维护方面
未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齐烟感探测器、喷淋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防排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损坏、无法正常运行使用;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
(四)违章搭建方面
占用屋面天台逃生避难空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隔离区域等;存在结构及彩钢板(泡沫夹芯类)等易燃建材的违章搭盖;违规增设夹层、阁楼、屋面加层、外延扩建无正规设计,并存在坍塌风险;存在超出核准使用期限未拆除、擅自变更核定用途,造成厂区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临时建筑。
(五)生产作业规范方面
危化品使用不规范和存储不当;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未落实防火分隔、未控制储量;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涉爆粉尘企业控爆设施存在隐患;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不规范作业;车间、仓库违规混设,生产车间布置在仓库上方,车间、仓库内违规住人。
对符合上述情形的举报内容,将根据职责分工交由属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同一案件重复举报的,或不属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范围的,不在本次受理范围。
二、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三、举报渠道
1.“安全眼”举报平台
2.举报电话:0599-12345、0599-8886001
3.来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6层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收。邮编:354200。
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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