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曝光丨顺昌县应急管理局对福建省顺昌县威仕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 2026-06-09 10:39:39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郑正华 |
分享到:
|
基本案情:2025年12月23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对福建省顺昌县威仕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检查2025年入职的陈*娣、黄*花、陈*胜、徐*权、阙*财、郭*荣、谢*梅、吴*旺等8人未见培训记录;二是现场未配置正压呼吸器。三是未按照规定组织有限空间事故演练。
查处理由及结果: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处罚5万元)、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处罚1.5万元)、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处罚1万元)的规定,鉴于福建省顺昌县威仕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主动配合案件调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福建省顺昌县威仕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51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规范完善培训记录,是夯实人员安全素养、守住作业安全第一道防线的基础保障;配齐正压式呼吸器等关键防护救援装备,是守护生命安全、防范有限空间窒息中毒事故的最后一道屏障;常态化组织有限空间应急演练,则是检验预案、磨合机制、提升实战处置能力的核心抓手。三者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底线支撑。深刻剖析此类问题,对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意义与现实价值。
本网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