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目录》印发,6月1日起施行
| 2026-05-27 15:36:5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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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
应急〔202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矿山安监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
现将《特种作业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件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执行。
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矿山安监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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